1. 本租房协议由房东和租户共同签署。
2. 租房协议副本必须在抵达当天签署并交还给我们。
通过电话、传真、网络或电子邮件进行的预订必须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
否则,我们将不受预订约束,也不履行预订。
3. 公寓的设计和家具均为独立设计。
租户只有权获得与我们提供的上述描述相符的公寓。
如果租户不喜欢他所租用的公寓,尽管该公寓符合我们提供的客观描述,他无权获得另一套公寓。
在这种情况下,不得取消租房合同。
4. 租赁价格不包括除预订房屋外的任何最后清洁费用!
床单和毛巾可付费租用。
租赁房屋应保持完好无损。
5. 租户必须小心谨慎地对待出租物业和家具。
承租人应对其在租赁期间造成的任何损坏负责。
租户还应对其他租户或客人造成的损坏负责。
如果在租期开始时或在租期内租住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或者租户或同住人造成损坏,租户必须立即通知前台。
如果逾期通知损坏或瑕疵,则假定租房已按合同规定移交,且租户应对损坏或瑕疵负责。
6. 如果租赁房屋的缺陷导致财产损失或经济损失,我们和房东只有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此类损失承担责任(包括侵权责任)。
出租人对其代理过失的责任同样仅限于故意、重大过失和轻微过失违反重要合同义务。
如果在签订租房合同时,租房中的缺陷或造成损坏的原因已经存在,则责任限制也同样适用。
我们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我们也不对租户在公寓内丢失的物品负责。
7. 签订租赁合同后,以下取消费用将被视为已达成一致: 出发前 45 天内:租金的 10% 出发前 44 – 30 天内:租金的 30% 出发前 29 – 22 天内:租金的 60% 出发前 21 天内:租金的 80%。
如果租户在入住当天没有出现或取消入住,取消费用为租金的 100%。
租期结束后,您将收到我们开具的取消租约发票,如果适用,您还将收到相应的退款。 上述取消费用应适用于租用方就租金收入损失所造成的损害提供的相反证据,并应仅限于租金收入损失所造成的具体损害。
8 一般规定
a) 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具有约束力。
逾期入住或退房将不予补偿或赔偿。
b) 只有在租期开始时全额支付租金或出示相应的付款证明后,才会发放门禁密码。
c) 我们的宣传册和报价页面并不完整。
我们保留错误和更改的权利。
特别是,各公寓的平面图未按比例绘制。
d) 公寓的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日。
– 周日
16:00 至 03:00。
必须在离开当天上午 11:00 之前离开。
e) 未经我们事先同意,不得携带宠物。
f) 除公寓说明中指定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住公寓!
如有违反,我们将立即取消租约,不另行通知,并将其驱逐出公寓。
9. 最后条款
a) 租赁协议的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口头协议必须由我们书面确认。
b) 如果租赁协议中的个别条款无效,不得影响整个协议或其余条款的有效性。
如果这些条款未成为合同的一部分或无效,则合同内容应受法律规定的约束。
无效条款应由法律条款取代。
这同样适用于不完整的情况。
c) 在与企业家签订合同关系的情况下,约定汉诺威为管辖地。
祝您在我们的度假公寓度过愉快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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